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新闻 > 转发忻州市人社局《关于进行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转发忻州市人社局《关于进行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2013年12月27日 08:22:31 访问量:771
忻人社职字[2013]27号
 
关于进行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根据《山西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晋人职通字【1999】57号)文件精神,现就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要求和说明
根据逐步扩大用人单位管理自主的思路和导向,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具体办法由各单位在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意见的基础上自主制定,并报相应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专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1、考核原则
    为逐步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彻底消除重聘任,轻管理等不良现象,真正建立竞争、择优、劣汰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激励机制,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绩、民主公开、分类分级考核的原则。各单位要根据被考核人所聘岗位及其岗位职责,在德、能、勤、绩、廉等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对其实际履职、接受继续教育及服务基层情况进行重点考核。
2、考核范围
全市所有在聘的专业技术人员。
3、考核时限
此次考核时限为:2013年1月—2013年12月聘期。
4、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各单位考核优秀总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的15%,各级各岗位人员的具体优秀比例由所在单位根据各岗位特点自行确定。
5、考核办法及程序
参照以往年度考核的办法和程序执行。
6、考核结果效用
  (1)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可以续聘和参加高一级职务的申报工作;年度考核和任聘期满考核为不称职或者是没有参加考核工作的一律予以解聘和不再续聘,解聘和不续聘人员列为待聘人员。
对待聘人员,按至少降低一级工资的办法处理;如继续任用,按新聘任职务重新确定工资。
  (2)聘期内近三年连续年度考核为优秀,且做出重大贡献的,可推荐破格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两年连续考核为优秀的,可优先推荐申报高一级职务。
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考核的组织实施
个人填写《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单位具体进行考核;各单位认真填写《忻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附表1)和《忻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花名册》(附表2),连同电子版上报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管科考核结果。《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忻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附表1)和《忻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花名册》(附表2),请登录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style="font-family: Arial; font-size: 14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 text-indent: 30pt; line-height: 29pt;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时、如实参加考核。凡在考核中弄虚作假、谎报业绩的,按考核不称职处理。对拒不参加考核的,不能续聘和申请晋升高一级职务评聘。
  附表1:忻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附表2:忻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花名册
                         
 
 
                             二O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 专业技术人员   年度考核   通知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9日印发

附表1、2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编辑:侯宇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山西省忻州市实验小学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忻州市实验小学 0350-3399719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