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人社函〔2013〕122号
中 共 忻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3〕697号的要求,现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工作要求
市直有关部门及单位、县(市、区)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27号)(附件1)的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组织实施。20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于2014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备案,市直事业单位务于2014年2月底前,将20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逾期不再办理。未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应变更岗位未及时变更的,待完成后方可进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晋升当年薪级工资。
二、审核备案需提供的材料
各有关单位在审核备案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主要内容为:年度考核时间、参加考核总人数、主要考核方法、优秀等次的确定方式、未定等次及未参加考核人员情况说明、考核中的创新和亮点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附件2);
(三)《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审核备案呈报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四)《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联系电话:0350-3309059
附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
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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