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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实验小学召开落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 严格规范教师执教行为的专项会议

2013年01月09日 08:52:38 来源:山西省忻州市实验小学 访问量:1938

忻州市实验小学召开落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

严格规范教师执教行为的专项会议

 

靳校长传达市局文件精神

201317下午,我校召集全校教职工在五楼多功能厅召开了“落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严格规范教师执教行为”的专项会议。会上靳茂文校长传达了教育局冬季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市教育局忻教发[2013]5号文件精神并重申了我校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的决定。     

             

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

1.教师不准组织学生在家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任何学科教师不得故意留下课堂新课内容放到课外有偿家教。

2.教师不得违规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业余时间给学生补课,也不准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奥赛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并收取费用。

3.严禁教师以家属、亲友等名义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4.教师之间不准相互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也不得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介绍学生进行家教而从中获利。教师不得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组合成不同学科的教学班子,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

5.严格禁止教师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学校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严禁教师在民办学校以及各类短期培训班兼课。

7.屡教不改的,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或被举报到上级有关部门,还在顶风冒犯,继续补课收费的,一经查实的,除退还收费、书面检查、处分、取消当年的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准评优评先评聘职称以外,并建议上级调离本校,对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处理。

8.严格禁止将学生带回家中进行长期托管,教师应对被托管学生付所有责任。

学校成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治理领导组,设立举报电话,随时对群众举报进行调查核实,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向家长和社会进行问卷调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者,从严处理。

 

编辑: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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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梅(2013-1-11 9: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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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梅(2013-1-11 9: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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