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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实验小学关于未满十二周岁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致学生和家长的安全告知书

2026年05月06日 19:41:09 访问量:194







忻州市实验小学

安全告知书


 关于未满十二周岁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交通安全是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为切实防范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风险,保障全体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结合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实际,现就学生骑行自行车相关安全事项,郑重向全体学生及家长告知如下:


一、严守法律规定,明确骑行年龄底线

根据国家交通法律法规明确要求,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严禁在公路、城市道路、小区公共通行道路及所有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区域骑行自行车。同时,未满16周岁学生严禁骑行电动自行车,坚决杜绝违规骑行、违法上路行为,从源头规避交通安全隐患。


二、认清安全风险,杜绝侥幸心理

12周岁以下儿童身体、心智尚未发育成熟,缺乏足够的应急反应能力、路况判断能力和车辆操控能力,面对复杂交通路况、突发车辆行人情况时,无法及时做出正确处置,极易发生碰撞、摔倒等交通事故。部分家长和学生存在“路程近、骑得稳、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忽视交通法规与安全风险,一旦发生意外,将对孩子的生命安全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同时监护人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规范出行方式,履行监护责任


家长作为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坚决不为未满12周岁孩子购置自行车,坚决制止孩子独自骑行自行车上路的行为,合理安排孩子上下学出行方式,做好全程接送与安全看护。


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主动拒绝违规骑行自行车,上下学优先选择家长接送、安全合规的公共交通等方式出行,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车辆、不横穿马路,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


严禁学生在校园周边道路、上下学途中骑行自行车、滑行滑板车,不互相追逐、不并行嬉戏,时刻注意周边交通状况,保障自身出行安全。


四、合规骑行要求,强化安全意识

对于已年满12周岁、符合法定骑行年龄的学生,骑行自行车上路需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1. 务必在非机动车道内靠右行驶,不逆行、不随意变道、不穿插机动车车流;

2. 转弯前提前减速、观察路况并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不随意横穿马路;

3. 骑行时不双手离把、不手中持物、不接打电话、不佩戴耳机听音乐;

4. 不骑车带人、不扶身并行、不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远离大型车辆盲区;

5. 自觉佩戴安全护具,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安全骑行。


五、加强家校协同,共筑安全防线

学校将持续通过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校园宣传等形式,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安全出行意识。同时,也恳请各位家长高度重视孩子骑行安全问题,加强日常监管,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提醒工作,及时制止孩子的危险出行行为。


孩子的安全牵动着每一个家庭的心,交通安全无小事,生命安全大于天。让我们家校携手、同心协力,严守交通法律法规,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全力守护每一位学生的平安健康成长!

编辑: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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