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为 明确责任 塑造形象
为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大“减负”力度,切实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保障家长、学生的根本利益,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我校于4月1日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就“减负”和“禁止三乱”与全体教师签订责任状。(附“减负”责任状、“禁止三乱”责任状)
忻州市实验小学
关于认真落实“减负”责任状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过重的课业负担,尤其是要减轻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进一步落实忻教发[2013]2号文件,忻州市实验小学特制定以下条款:
一、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后作业,三年级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45分钟,五年级、六年级书面作业总量应控制在1小时内。
二、严格控制作业量,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三、严格控制作业难度。要精心设计作业,做到精选、有效,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严禁搞题海战术,坚决杜绝给学生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
四、严格执行星期三学生无作业日制度。倡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有益身心健康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可以适当布置观察实践、家务劳动、网络学习、亲子共读等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社会性、实践性、活动性作业。
责任人:
2013年3月 27日
忻州市实验小学
关于坚决禁止“三乱”责任状
近年来,我校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为更进一步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减轻过重的课业、心理和经济负担,维护学生及家长的权益,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创办全民经济满意学校。作为实验小学教师,我郑重承诺:
一、 坚决禁止乱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保证按照学校公示项目标准代收各种费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绝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进行收取费用。
二、 坚决禁止乱补课。绝不以任何名义占用双休日、节假日或放学时间组织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或外租借场地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三、 坚决禁止乱订教辅资料。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定。绝不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代书商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或其他学习用品、以任何形式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责任人: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